10月20日下午,宝鸡市群众艺术馆在职人员及新入职的劳务派遣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考试。
此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考试由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组织实施,旨在提高群文工作者的法制意识和理论素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考试内容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其中《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关决议的重要举措,对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考试结束后,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科长侯文波强调,群众艺术馆是公共文化服务的窗口单位,肩负着全市群文工作的排头兵重任,平时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理论学习不容忽视,法律知识的学习尤为重要。这次考试是省市统一要求、规定的业务技能学习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日后常态化的检测方式。希望大家以本次考试为契机,在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上下功夫,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强化业务本领,提升履职能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破解公共文化服务难题、推进群文事业繁荣发展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