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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粮票的情结

2013/11/21 作者:赵智宝  点击数:

      近日,收拾整理柜子、抽屉杂物,发现公文皮夹里存放着1972、1980 年的各种版式的拾市斤、伍市斤、壹市斤、半市斤的全国通用粮票和陕西省通用粮票,勾起了我对那个年代那段生活的追忆。

      上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我从农村调任公社广播放大站当了一名专职通讯员,属公社机关“八大员”,尽管脱离生产队,但不转户口,实行工分加补贴,由公社介绍每月记30 个劳动日,参加生产队分配,另外补贴16元的生活费。那个年代实行的是以生产队为单元的大集体,社员们朝夕劳作一天,每个劳动日只有几毛钱收入,年人均口粮300 斤左右,每日投不上一斤粮。那年春节,我刚结完婚,家里有母亲、哥哥、嫂嫂、妻子,全家人生活过得很艰难,这时,母亲又为我为公社灶上缴粮而犯愁。说来也有福气。我妻子的姐姐家地处秦岭脚下的落星湾,那里地处偏僻,政策相对放得宽一些,社员们可以在山坡、河滩开垦拾边地、疏边地,吃粮比我们川道人宽裕一些,因此,我从结婚那年开始,姐姐家几乎每年要筹措三、二百斤高梁、玉米等粮帮我解决上灶吃粮困难。因为筹措的粮都是杂粮,公社机关灶上不愿要,我只好把原粮拉到当地粮站换成粮票交灶上。从那时起,我就与粮票打上了交道。

      70 年代中期,国家对农村吃粮困难家庭供给“返销粮”,我家几乎每年都被生产队列为吃“返销粮”困难户,受到政府政策照顾。为解决我在公社机关灶上吃粮问题,家里把国家照顾的200 斤返销粮作为我的基本口粮,拉到粮站换成粮票交灶上。供应的返销粮有粗细粮比例搭配,开始为3:7,就是供应3 成细粮,7 成粗粮,后提高为对半。如果要去粮站兑换粮票,粮站都有粗细粮兑换标准,就是说每百斤高粱、玉米这些粗粮兑换75 斤粮票,每百斤细粮小麦兑换91 斤粮票这样进行折算。如果持有公社介绍信去兑换粮票,可按百分之百领取粮票。为了提高兑换粮票比例,在那几年里,每年都持公社介绍信按纯粮领取粮票。有一年,时任公社党委书记的巨绪全了解我家的困难后,经提交公社管委会研究,把我家列为吃粮特困户,当年除给家里照顾200 斤返销粮外,还特意给我照顾了200 斤返销粮指标,我象以往一样兑换成粮票缴公社机关灶上,大大缓解了家庭吃粮困难。不几年后,时任公社党委书记的巨绪全被提升为县政府副县长。现在回忆起来,他虽然已经去逝几年了,但他对我家的照顾,我们全家人至今难以忘怀。

      同时,在那个时期,外出办事要根据出差远近办理不同种类粮票。如果在省境内出差,要办理本省通用粮票,出省境外要办理全国通用粮票,而且审批程序严格,手续繁杂,虽然人们为兑换粮票跑不少的路,费不少的周折,但很少有人怨言。

      真正意义上与粮票结缘是自己“三工”转正以后。所谓“三工”就是指国家计划内的合同工、轮换工、临时工。1975 年,我从公社广播放大站调任县广播站编辑记者,属干部身份的临时工,仍是“背粮干事”。直到1980 年,县上劳动部门为我们这批“三工”人员按有关政策统一办理了转正手续,从此吃上了国家商品粮,再不用背上原粮兑换粮票了。

      “三工”转正以后,按工种分为干部岗位工人(以工代干)为每月30 斤粮的标准,事业岗位的工人为每月43 斤粮的标准,因为我从事新闻编采工作,按工种属前一种吃粮标准。粮站供应职工口粮分细粗粮,搭配比例为6:4,即六成细粮,四成粗粮。由于单位为一个集体户口本,每月由伙管人员统一在粮站购粮,每月按每人吃的多少结算,或退回剩余粮票,补交伙食费。在我们相邻的一个单位采取每月初由单位从粮站统一领回粮票后,然后按规定标准发给每个人,每个人又用粮票和现金兑换成单位灶饭票和菜票。很多人因为手头粮票没有多少剩余,很少在外面街道饭馆吃饭。

      当时,县广播站有职工20 余人,办有一个机关灶,每天供应两顿饭,因为粮站供应品种有粗细粮搭配原因,生活花样单一,一周内基本上是隔一天吃细粮,隔一天吃粗粮,细粮以小麦面做成的辣子面为主,隔三差五吃上一顿酸辣香的岐山臊子面已很奢侈了。有时经过炊事人员精加工,用麦面与高梁面做成的“金裹银”蒸馍算是改善生活花样了。说起吃粗粮,因为粮站供应机关食堂灶粗粮是玉米面、高粱面、包谷糁,早饭一般是用玉米面烹调成发糕,切成小方格,再就是做成玉米面糊,或是喝包谷粥。中午饭一般是用高粱面加工成饸饣各 ,被大伙儿称为“钢丝面”。这两样热着吃还行,一旦凉着吃很难下咽,这对身体健康的人来讲,不当回事儿。对那些有胃病、身体体质差的病人和老人来说真是有苦难言。

      1984 年,经过组织人事部门严格考试,我由“以工代干”被录用为国家正式干部,调县委宣传部门工作,经常下乡搞采访、搞调查、包村驻队,与群众接触的机会多了,经常下乡在群众家里吃派饭,按下乡规定,每天吃3顿饭,全天共计缴粮票1.2斤,0.40元钱。大概是早、中午为每顿饭各交粮票0.5 斤,0.15 元钱,晚饭称喝汤,交2 两粮票,0.10 元钱。在当时,凡下乡到群众家里吃派饭的干部,都能自觉按标准要求一两粮票、一分钱不少地交到群众手中,从不搞特殊化。这样做,也密切了干部与群众的关系和感情。

      九十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粮食政策的放开,取消了粮票制度。从此以后,粮票已完成使命,看今朝,粮食市场,餐饮业快速发展,粮食超市、各类餐馆星罗棋布,比比皆是,餐饮业服务社会化已变成现实,品种花样繁多,色味俱全,应有尽有。别了,粮票!你烙下了时代酸甜苦辣的印证,记录了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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